温州市教育 局 |
文 件 |
温州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温教职〔2013〕80号
温州市教育局 温州市社区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让终身学习成为温州人的生活方式”
主题书画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社区学院,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体局:
按照教育部2013工作要点关于“办好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要求,切实落实2013年温州市社区教育工作要点,推进全民终身学习系列活动和终身教育成果展示活动,经研究,决定开展“让终身学习成为温州人的生活方式”主题书画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让终身学习成为温州人的生活方式
二、活动宗旨
按照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的目标,紧扣温州市首届终身学习活动周“让终身学习成为温州人的生活方式”的主题,发挥书画摄影艺术全方位、多角度地记录和反映我市社区教育在促进全民终身学习,建设学习型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展现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后,全民大兴学习之风,百姓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三、参加对象
各县(市、区)的社区、农村居民,年满18周岁及以上的成人,不分职业均可选送作品(特别欢迎老年摄影爱好者投稿)。
四、截止时间
作品征集截止时间:2013年9月1日
五、作品内容与形式
所有投稿作品必须紧扣“让终身学习成为温州人的生活方式”这一主题,真实反映社区居民乐学乐活的生活状态。作品形式主要包括书法、绘画和摄影,投稿作品必须是2013年1月1日以后的作品。具体作品要求如下:
(一)摄影(包括独照、组照)
1.拍摄内容限定为老年人的幸福笑脸。
2.拍摄工具不限,要求原创,不得抄袭和下载他人作品,违者取消参赛资格。
3.每人单幅作品不超过二张,组照不超过两组、每组不超过四张,需标明序号。
4.参赛的摄影作品,请注明作品的标题、拍摄时间、地点等简要的文字说明。
5.参赛作品只需要提供电子稿,以jpg格式提交。独照、组照,黑白彩色不限,接受数码照片(照片尺寸最短边分辨率不小于800像素,照片仅可对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做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等技术处理)和传统照片,冲印尺寸要求为12或14寸。
(二)书法(包括毛笔和硬笔)
1.毛笔书法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硬笔作品不超过八开纸。
2.作品书体不限,注重艺术性。
(三)绘画(包括国画和西画)
1.绘画作品尺寸不超过180厘米×180厘米。
2.作品可以是水彩、油画、国画、漫画等。
六、选送方式
1.摄影作品以压缩电子文稿(rar格式)形式投稿,文件名为“姓名+作品形式+社区名称”。
2.书画作品以原稿形式投稿,不需要装裱,投稿时请注明个人基本信息。
3.所有参赛作品原则上不退稿,如确有特殊情况请提前说明。
七、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将在9月上旬组织专家按作品类别(分书法、绘画和摄影三类)分别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胜奖若干名。
获奖作品将择优向中国成人教育协会推荐,同时将在2013年温州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开幕式上展出。
八、其他事项
1.请各县(市、区)教育局、社区学院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保质保量做好书画摄影作品征集活动工作,每个县(市、区)选送作品总数不少于5份,不超过20份。
2.参赛获奖作品版权为举办单位所有,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和版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负责。
3.举办单位有权将入选的作品用于展览的宣传和在与展览有关的活动中使用,并不再另付稿酬。
4.请各县(市、区)社区学院择优推荐相关作品,于9月1日前交至温州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邓老师处,联系电话:89991757,邮箱:yezi8651@yahoo.cn。
温州市教育局 温州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7月29日
抄送:省教育厅,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3年7月29日印发